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区域调整,业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含自动请辞及辞退)前工作交接的管理。三、工作交接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部门经理(监交人)。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受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部门经理是监交人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负责人。第二章 工作交接内容一、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二、业务工作主要包括:1、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内容。2、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程序和要求。3、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事项。4、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单据、账目、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5、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三、公司物品主要包括:1、用品 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