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第二条 本规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第二章 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 本业主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业主建筑物区域四至: 第四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蓄水池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锁、对讲系统等;(三)由业主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