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使用,合理开支,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业务需要或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的就餐费;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在公司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第三章 管理原则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自觉贯彻“热情接待,费用从简”的原则,做到从严控制。第四条 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费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费和招待费,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超支现象发生。第五条 所有的业务费、招待费开支均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公司总裁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权限审批。第六条 关联企业来人,除领导视察外,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接待。第七条 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排食宿的外,一律不安排接待。确需安排食宿或接待的,按接待标准及公司审批权限报批。第八条 严格实行分档次接待,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由公司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