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招待、用餐等交际应酬费用。主要包括: 1.招待用的水果、咖啡、茶叶、烟洒、鲜花、餐饮、住宿、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 2.送礼用的购物卡、礼品、礼券等费用支出; 3.出差发生的上述招待费用支出; 4.市场营销活动产生的招待费、礼品费。第三条 财务部根据每年公司业务整体情况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年度总体费用计划,然后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费用支出由分管副总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 1.用于招待公司客户、政府部门工作沟通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 2.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招待; 3.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第五条 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