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流动负债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存货收发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2007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8000元,5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货款已经支付,另购入材料过程中支付运费1000元(进项税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2)收购农业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0000元,收购的农业产品已验收入库,增值税扣除率为13。(3)将一批原材料用于工程项目,材料成本为20000元。(4)用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该批材料的成本为500000元,双方协议价格为600000元 (不含税)。(5)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400000元,增值税为68000元,货款已收到。要求:(1)作出以上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需列出三级明细专栏(3)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1)借:原材料 20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