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网格员星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运行,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双星双优”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鲁政法201918号)、菏泽市关于做好省级“双星双优”推进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东办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目标按照平安东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水平为目标,以对乡村两级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行星级管理为抓手,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星级管理为手段,以岗定责、以绩定星、以星定酬,责权利相统一的网格员规范化考评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善于管理、服务群众的网格员队伍,为建设平安东明提供有力的支持。二、考评对象全县乡村两级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全体在岗网格员。三、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由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