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洛中心小学“优秀教师(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孔敏飞副组长:黄文新成 员:李耿标 邓永齐 郭朝霞 罗善荣二、 评选范围与比例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教师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 4% 三、 评选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有市级以上论文(或教学比武、辅导学生)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