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涉密测绘成果的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隐秘法及 关于国家隐秘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测绘局对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涉密测绘成果是指有密级的基础测绘成果和相关的专业测绘成果,包括各种涉密的数据、文字、图纸、图片、影象等。其范围根据测绘管理工作国家隐秘范围的规定。 其次条 涉密测绘成果实行院统一管理。院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室负责涉密测绘成果购买、接收、归档登记、建立台帐、保管和再供应用法。 第三条 本院各二级单位申请用法涉密测绘成果,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用法目的和范围,根据管理权限报技术负责、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各二级单位的资料管理员到资料室办理相应的登记索取手续。 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经审批获得的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用法目的和范围。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准时交回涉密测绘成果,由资料室核对、回收、归档、统一销毁。如还需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