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管理方法及惩罚条例 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凡违反规定的将按以下条例进行惩罚。 第一部分平安文明施工 1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赤脚、赤膊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现场; 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罚款50元/人/次。2不准任意拆除平安防护设施、平安装置及警示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正确戴好平安帽;高处、临边、外架等作业必需正确系好平安带,搭好操作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在门架、起重吊装机械下行驶和停留、机操工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请他人代守、闲谈、玩手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5进入木工房或在木工房内工作人员严禁吸烟、严禁生火,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临电电工必需每天最少一人值班,违者罚款100元/次。 7塔吊指挥人员必需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惩罚款100元/次。 8严禁在工地上乱拉乱接电线,用电或电炉烧水、煮饭等,违者罚款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