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门 面 房 租 赁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兴义市木贾街道办事处物流城D8-138 。2、出租房屋面积共 94 平方米。二、租赁期限自 2018年5月20 日起至2020年5月19 日止,租期二年。乙方如要求续租或不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1、乙方以年租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大写)和保证金,交给甲方后,才能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自2018年5月20 日起至2020年5月19 日止,租金二年内不变。如需续租,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2、付款办法:先付租赁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结,付款时间在租赁期每年 5 月 20 日前。四、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店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