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随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