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构成社会的前提,没有个人就不会有社会;同时,人又是群体动物,人的一切活动又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人生的内容本身就是由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构成的,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多少,人生的乐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之间的各种情感,而这些又是在社会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个人和社会是不可分离的,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人具有个体性,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因此,每个人都想获得绝对自由,每个人都想张扬个性,不受社会的约束,不受他人的干扰来生活。例如古代有许多文人雅士追求无拘无束的田园生活,想脱离社会的黑暗腐朽,追求独立自由的归隐生活,例如晋末诗人陶渊明,任彭泽县令时,到任八十一天,碰到浔阳郡督邮,属吏说:“当束带迎之。”他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于是辞官归隐山林,不与外界往来。这样的例子还有许许多多,因为人是有个体性的,都有自己的行为方式,但人是社会的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在社会中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任何个人的个体性都打上了深深的“社会性”的烙印。人们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是社会性动物,一出生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