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施工测量方案二、工程概况北京科研实验大楼工程位于北京市区路号,地处三环以外。建筑场地面积 1761m2 首层面积 1809m2,总建筑面积29052m2,分主楼和裙房(裙房主要为地下环形车道),主楼地下二层,地上十六层,结构形式为全现浇框架一简体结构。建筑物檐高59.65m,总高度为 65.40m;室内外高差 450mm,0.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 51.70m。主楼:基础为平板筏基,埋深-10.75m,C15 砼垫层 100mm 厚,底板 1500mm 厚。一层、二层、三层外轴线尺寸为 41.1643.96m,四至十六层外轴线尺寸为 41.1635.90m,内设四部电梯,两座楼梯。裙房即
2、地下环形车道,为旋转式坡道分上下层,共两座,坡度为I=9.12,旋转外墙外半径 10.46m,内墙内半径为 5.74m,底板厚250mm,顶板厚 250mm,墙厚 260mm,出口设防倒塌棚架。2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2.1 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 10m 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由于汽车坡道后期施工(待主体结构完工后) 、南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北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2.2 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
3、在观测范围之内。2.3 根据甲方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2.4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00 以上施工,设置控制轴线 1、6 轴,B(A 轴用于地下) 、F 轴(G 轴用于地下)及北侧汽车坡道过圆心的南北向、东西向为控制轴。2.5 根据测绘院提供的 BM1、BM2(西侧) 及 BM3(北侧)三点高程控制点数据(具体数据详见测绘成果资料)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 5m,且埋于冻土层 0.5m以下。2.6 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2.7、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2.8、所有
4、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3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 2级电子经纬仪 DJD2 进行复测。各控制线间距离采用红外测距仪 DMA5 检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各工艺施测程序见第四项(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 。3.1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 ,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它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3.2 基础施工 (即0。000 以下)采用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人护坡桩上,且基坑四周不低于四点(每一个方
5、向不低于点) ,校核无误后方可引测其它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3.3 0.000 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它细部轴线。 3.4 0.000 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因0.000 以上结构采用竖向与横向一次性砼浇筑施工,在固定的竖向钢筋上抄测结构 0.500mm 控制点,以供结构施工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3.5 各层平面放出的细部小线,特别
6、是柱、剪力墙的控制线必须校核无误,以便检查结构浇筑质量和以后的进一步施工。3.6 二次结构施工以原有控制轴线为准,引放其它墙体、门窗洞口尺寸。外窗洞口,采用经纬仪投测,以费通控制线于外立面上,窗洞口标高的各层 50 线控制且外立面水平弹出贯通控制线,周圈闭合,保证窗口位置正确,上下垂直,左右对称一致。3.7 室内装饰面施工时,平面控制仍以结构施工控制线为依据,标高控制引测建筑 50 标高线,要求制校核。3.9 外墙壁饰面施工时,以放样图为依据,以外门窗洞口,四大角上下贯通控制线为准,弹出方格网控制线(方格网大小以饰面石材尺寸而定) 。4.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4.1 基础工程4.2 地下结构工程
7、4.3 地上结构施工各层在竖向柱模板拆除立即抄测建筑 50 控制标高并报验,以便检查浇筑后质量及下一步施工。4.4 二次结构及装修工程5.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5.1 为保证误差在允许限差以内,各种控制测量必须按城市测量规范执行,操作按规范进行,各项限差必须达到下列要求5.1.1 控制轴线,轴线间互差20m 1/7000 (相对误差);20m 3 对于轴线小于3mm5.1.2 各种结构控制线相对于轴线3mm。5.1.3 标高小于5mm 。5.1.4 垂直度层高8mm ,全高 1/1000 且不大于 3mm。5.2 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5.2.1 仪器各项限差符合同级仪器限差要求。5.
8、2.2 钢尺量距时,对悬空和倾斜测量应在满足限差要求的情况下考虑垂曲及倾斜改正。5.2.3 标高抄测时,采取独立施测两次去,其限差为3mm,所有抄测应以水准点为后视。5.2.4 垂直度观测:若采取吊垂球时应在无风的情况下,如有风而不昨不采取吊垂球时,可将垂球置于水桶内。5.3 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5.3.1 用于细部测量的控制点或线必须经过检验。5.3.2 细部测旦坚持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5.3.3 有方格网的必须校正对角线。5.3.4 方向控制尽量使用距离较长的点。5.3.5 所有结构控制线必须清楚明确。6.施工时的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6.1 建筑物自身的沉降观测6.1.1 应设计要求,本建
9、筑物做沉降观测,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至沉降基本稳定止进行观测。6.1.2 本建筑物施工时沉降观测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观测精度如下表 1:等级标高中误差(mm)相邻高差中误差(mm)观测方法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mm )二等 0.5 0.3 二等水准测量 0.6n1/2(n 为测站数)6.1.3 沉降观测点设置:在主楼平面四角及每边中点各一个,平面中心设一个,地下室平面四角各设一个;用于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必须设在便于保护的地方。6.1.4 当浇筑基础垫层混凝土时,在垫层闰面位置埋设临时观测点,待稳固后及时进行观测。6.1.5 待基础结构施工完工后将原临地观测点移至该底板上埋设,并及时进行观测
10、。6.1.6 直到0.000 时按平面布置埋设永久性观测点,每施工一层,附测一次,直至竣工。6.1.7 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测四次,第二年测二次,第三年后每年测一次,直至下沉稳定为止,一般为五年。6.1.8 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并与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分析成果。具体详见沉降观测施工方案 。6.2 护坡桩的位移观测6.2.1 在基坑开挖后,在护坡桩顶帽梁上布设变形点(变形点间隔10m 左右)并在所坡桩基坑一侧 500mm 左右设置平行控制点线(即一点为置仪点,一点为后视点) ,用经纬仪视准线法,以各变形点的角度变化为依据进行观测,判别其变形位移量。6.2.2 基坑外观测用点必须设于永久性固定位置,且
11、应深埋于冻土层下 0.5m。6.2.3 变形点观浊频率为每月三次,雨雪后加测一次,直至地下工程完工为止。6.2.4 做好变形观测数据资料的整理,及时分析和处理成果。7、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改1、控制材料的复核措施按二、三的叙述中进行。2、细部放样采用不同人员、不同仪器或钢尺进行,条件不允许的可独立施测两次。3、外业记录采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回到内业及时整理并填写有关表格,并由不同人员将原始记录及有关表格进行复核,对于特殊测量要有技术总结和相关说明。4、有高差作业或重大项目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复核并认可。5、对各层放样轴线间距离等采用红外测距仪校核,达到准确无误。6、所有测量资料统一编
12、号,分类装订成册。8、仪器的配备及人员组成表 8-1 测量仪器配备一览表序号 测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1 电子经纬仪 DJD2 台 12 光学经纬仪 J2 台 2工程开工即组织进3 自动安平水准仪 DZS3-1 台 14 激光铅垂仪 JDA-96 台 15 红外线测距仪 ND3000 台 150mm 把 27.5m 把 86 钢卷尺5.5m 把 207 塔尺 5m 根 1场8.2 测量人员组成测量班长: 1 名测量技术员: 1 名测工: 2 名9.器保养和使用制度1、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仪器管理台账,由专人保管、填写。2、所有仪器必须每年鉴定一次,并经常进行自检。3、仪器必
13、须置于专业仪器柜内,仪器柜必须干燥、无尘土。4、仪器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擦试,并填写使用情况表格。5、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手提、抱等,禁置于有振动的车上。6、仪器再场使用时,可仪员不得离开仪器。7、水准尺寸不得躺放,三角架水准尺不得做工具使用。10、测量管理制度1、所有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上岗必须学习并掌握城市测量规范 、 工程测量规范 、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公司技术部制度的测量管理制度基本方案。3、到现场放样前,必须先熟悉图纸,对图纸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尺寸进行计算、复核,制定具体的方案后可进场。4、所有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控制点的布置,并随时巡视控制点的保存情况,如有破坏应及时汇报。5、测量人员应了解工程进度情况,经常同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交流。6、经常与技术干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图纸变更洽商,并及时将变更内容反映到图纸上。7、爱护仪器,经常进行擦拭,检查时仪器保持清洁、灵敏,并定期维修。8、有关外业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9、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测量人员素质。10、必须全心全意为施工单位服务,必须将所测的点或线向工单位交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