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实施细则 同济高校外国语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实施细则 同济高校外国语学院 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实施细则 依据同济高校讨论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需要以及关于修订“同济高校讨论生培育方案”的若干看法的精神(同研202163号),为保证我院硕士讨论生训练和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顺当实施,特制订此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组织实施机构 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在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由主管讨论生工作的副院长组织具体实施,学院讨论生教学办公室设特地人员负责硕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评审工作。 二、建立评审专家库 外国语学院在实施隐名评审制度前,应逐步建立完备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的论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选定由学科专业分委员会商量通过批准,学院备案。列入专家库的专家应是全国各重点高校及重点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学者。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由学位分委员会负责并备案。各专业的导师应主动参加专家库的建设。专家库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专家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