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计_12个月。二、门面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房租一次性提前交清,另交甲方押金 元人民币,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交清所有欠费,在不损坏房屋的情况下,甲方将退还押金。三、乙方租凭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宽带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需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租赁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五、乙方不得在门口随意摆放设备,影响门口车辆出入。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或不再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5天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租金另定,根据金土地市场的租金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