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出租方(甲方): ,男/女,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小区 栋 号的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一套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面积35(平方米),一室一庁一卫,朝向北。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三个月为结算期。每个结算期期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日一次性支付),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押金于合同生效日一次性收取 元,租期结束若乙方未损坏房屋及室内家用器具,甲方如数退还所收押金,否则按损坏情况如数从押金中扣除,损坏金额超过押金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收取。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网络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