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牌口乡中心学校联审会签制度为了保证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民主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办事效率和管理效益,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则。一、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必须实行会签制度。凡涉及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人事调动、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工奖惩、职称评聘、年终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等重大事项均应经过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要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参与会议研究的人员均要签名。二、学校重大决策必须实行会签制度。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会议作出决定,所有参与会议决策的人员均要签名。三、学校重大资金开支必须实行会签制度。学校10000元以下日常资金开支,由校长、报帐员、经办人员签字即可。凡涉及干部职工资金奖惩和10000元以上资金开支,必须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参会人员均要签名。四、上级重要文件必须实行会签制度。一般文件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