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透析液配置室制度1. 购买的浓缩液或者干粉,需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2. 透析液必须用浓缩液或者干粉加符合标准的透析用水配制。3. 医疗机构制剂室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后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生产血液透析浓缩液,且只能限本医院内部使用。4. 透析室用干粉配置浓缩液(A,B液),应由经过培训的护士和技术员操作,并做好配置记录和专人核实登记。5. 透析液配置应在清洁区内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周围无污染源,干燥通风,室内整洁,每班对环境清洁消毒一次。6. 浓缩液配置桶须标明容量刻度,应保持配置桶和容器清洁,每日用透析用水清洗一次,每周消毒一次,并有记录。7. 每周至少更换或消毒一次容器,消毒后备用容器应干燥保存。8. 透析液成分及浓度测定每月一次,检查记录。9. 浓缩B液配制应在配制后24小时内使用,B桶外标明配制时间,当天未用完的B液应废弃。A液应在配制后一周内使用。10. 浓缩液配制桶滤芯,每周至少更换一次。11. 每月一次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