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草 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责任管理体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