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成都兴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项目经理责任制度第一章 项目经理任职规定第一条 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具备以下条件并获得公司确认的人员,才能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特殊优秀的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可适当放宽条件。1、建筑工程类专科及以上学历;2、获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审)资格,并在公司注册的专职执业人员;3、从事专职造价咨询工作5年以上;4、具备独立完成造价项目合同谈判和完成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能力;5、有强烈的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6、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沟通能力;7、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二条 项目经理资格确认1、项目经理资格应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认;2、公司的专业工程师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满足项目经理要求的,经本人申请,总工程师推荐,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可确认为项目经理;3、具有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的咨询任务安排,拒绝担任安排项目的项目经理,取消其项目经理资格。第三条 项目经理的使用1、具有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