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盖孜力克镇阳光幼儿园教职工考核制度阳光幼儿园教职工考核制度为了促进本园健康、快速的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从我园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细则:一、师德师风1、自觉自愿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加10分。举行集体活动注意谈吐仪表,影响幼儿园形象者、不服从安排者、无故不参加者、扣2-10分。2、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否则根据情节酌情扣1-5分。3、不得在教职工之间相互说长道短、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发现一次扣5分。4、严格使用普通话,发现一次不说国语话扣2分。5、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5分。6、对家长及有关人员来园咨询,热情主动给予解释,态度较好加1分,不理睬扣2分。7、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调动幼儿和互相调课,发现一次扣5分。8、不管任何原因给家长做工作劝幼儿退学者,发现一次扣6分。9、获家长、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者酌情奖励2-10分。10、为本园发展献计献策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