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的调整说明一、 调整原则在保持产排污系数表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核算方法中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参数,使得所有通过填报获得的计算参数和计算值的单位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2009年普查动态更新使用的报表中的单位一一对应。二、 调整内容调整内容主要包括:1. 调整核算方法中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参数的单位。根据涉及报表中的单位以及计算公式等式左右的量纲平衡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分布在“第二分册 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第三分册 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2. 调整个别产排污系数的单位。如危险废物中的残渣,由“吨/吨-危险废物”调整为“千克/吨-危险废物”;3. 其他:如计算公式中参数上下标的对应问题,等等。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序 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涵盖了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等三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