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 东 创 业 园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 物 资 储 备 库 ) 项 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1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六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重要提示: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供应商如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
2、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2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 东 创 业 园 公 共 租赁 住 房 ( 物 资 储 备 库 ) 项 目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项目名称:新 东 创 业 园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 物 资 储 备 库 ) 项 目二、项目编号: hqq-2017-023三、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日历日)完成五、质量
3、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具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1投标单位要求: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需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 贰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4、核合格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1、请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A座 9 楼招标二部)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3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
5、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份。3、公告期:自2017年 8 月18日-2017年8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九、接收响应性文件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 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性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十、响应性文件递交
6、及开标地点: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 7 楼会议室(新乡市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建行 7 楼)十一、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东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60160556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联系人:闫方 联系电话:18638325587 十三、监督部门: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
7、15 新乡市红旗区城乡建设局:0373-2190101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磋商,并提请注意与本项目有关的以下事项和要求: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 东 创 业 园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 物 资 储 备 库 ) 项 目项目编号:hqq-2017-023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3.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联系人:闫方 电话:18638325587 4. 采
8、购人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东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5601605565.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肆万零捌佰捌拾叁元肆角陆分(小写) 340883.46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均按废标处理。6.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帐户(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开户行:新乡市建设银行市区支行帐 号:41001558710050003943收款单位: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 17
9、时(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凭银行结算凭证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换取保证金收据。若递交截止时间前不换取收据,视为放弃该项目。8.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日历日)完成9.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510. 磋商文件发售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 年8月 30 日 上午9:00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新乡市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建行7楼)13. 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 要求须提供:正本:1份 副本:4份 特别注意:
10、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 项目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到项目现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以获取制作响应性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现场勘察地点:采购人所在地15.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16. 成交结果公告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17.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待咨询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18. 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19. 监督
11、部门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新乡市红旗区城乡建设局:0373-219010120. 注意事项1、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6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一 总则1适用范围1l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招标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分散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 “磋商供应商”系指
12、向政府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政府采购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2.4 “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政府采购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2.5 “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服务和其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3.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 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
13、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 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二 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
14、明所需工程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l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7第六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72 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
15、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 1 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 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政府采购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 3更正或补充文件
16、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
17、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 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报价的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8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
18、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 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2. 3 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括分项单价及总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 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
19、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5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
20、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 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七章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2 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63 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 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正本、副本数量见第一章要求),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
21、“副本”字样,所有密封袋(箱)上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72 密封袋(箱)上须注明:(1)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9(2)分包(标段)号(如有)(3)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173 响应文件未按第 17 l和 17 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4 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l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19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
22、回20l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1 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1.2 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
23、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22磋商小组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负责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 人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