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平原县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全面实行河长制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平原县委办公室、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平办字【2017】19号),依法划定河流、水库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一步加强我县河库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河库管理及划界确权和河长制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制定我县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河库及水利工程安全管护,保证正常运行为出发点。以尊重历史,结合现实,有利于工程保护,有利于社会和谐安定为指导思想。在1992年河道划界确权成果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对县级及以上河道、水库及所属水利工程开展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二、基本原则 1、有法可依,依据充分。根据上级要求,这次划界工作要以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