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检制度及质量检验程序为了加强青海省电力公司综合楼维修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质检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出一、 三检制:1初检:责任人:作业班组长;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进行自检、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有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位工程规定检查项目逐项检查,真实的填写施工记录,并由班组长本人签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初验合格后,负责出检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2复检:责任人:现场专职质检员;职责:复检是在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复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施工记录是否相符等,并负责做好复检验收工作.复检验收合格后负责附件资料的整理与上报(监理),并为终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3终检:责任人:现场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