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小学法制教育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讲几个发生你们身边的典型事例,及一些法律常识,与大家共勉。我们知道,现在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能否分辨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什么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第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