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高网长深线青州至临沭(鲁苏界)公路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青州至临述(鲁苏界)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保障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合同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青临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各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安全负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四条 项目办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