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月负轻伤率低于1,年重伤率低于0.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日常监督检查100%合格。二、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总工程师、安质部长、专职安全监察员为骨干的安全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一律持证上岗,明确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如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质部长专职安全监察员各班组安全检查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各部分施工内容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抓安全的良好作风。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把安全生产从组织上统一起来。2.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