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地矿局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管理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与认定、任务书的编写、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设计变更与报告制度、项目质量管理、野外验收、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地质勘查项目,包括: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地质勘查项目、省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省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地勘事业费专项、局控股或参股地质勘查项目及其它局主管和协管地质勘查项目。地勘事业费专项(局商业性地勘项目)的管理还应按照山东省地矿局商业性地勘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局属单位承担社会资金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四条 立项总体要求项目立项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地质勘查规划,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