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聊城市妇女联合会文件聊妇发20124号全市妇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 比 办 法信息是各级领导掌握情况的重要渠道,是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我市妇女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成就,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妇联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对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扩大我市妇女工作的宣传力度,推进全市妇联工作向高水平、高层次发展,聊城市妇联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信息要紧贴妇女工作的中心,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预测性和全局性;要主题突出、语言简明、表述准确,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及时快捷地反映本地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进展、新成就和好经验、好做法。二、计分标准全市妇联系统实行信息报送采用计分制度。具体计分办法是:每个县(市区)妇联每月必须向市妇联报送3条以上信息,每个乡镇妇联每月报送1条以上信息,每年的基础分值为100分,被县级报刊采用1条计5分,被市级采用1条计10分;被省级采用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