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恩海高科厂区施工承包工期延期补充协议发包方:深圳恩海光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湛江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恩海高科厂区施工承包工期延迟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航空路001号。本工程用地面积7855.52m。总建筑面积为32305.0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1135.39,地下建筑面积为11169.68m2。 二、工程形象进度:开工准备阶段三、 工期延误原因:1、开工前期由于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办理,无法依照原合同开工日期进行施工。四、工期延误时间: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确认,原合同开工日期2014年6月20日顺延至2014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2015年10月19日。五、协议生效: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