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促进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纪业务发展,吸引优秀人材,完善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经纪业务系统包括:管理总部、营业部,以及区域交易中心。在上述范围内,各类岗位、各类员工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管理原则。一、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如下原则:(一)坚持风险控制优先。(二)坚持专业岗位垂直管理。(三)坚持经济效益最大化。(四)坚持市场化运作规则。二、公司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调、指导下,组织落实本办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要求。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编制第四条 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一、岗位设置是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环节。二、经纪业务系统岗位设置要做到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配人,避免岗位的重置和缺失,减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