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西医结合)科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优势,提高临床疗效,缩短疾病进程,减少医疗费用。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会诊,转诊协作机制。通过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一、科间会诊转诊 在明确中医、西医治疗各自的优势病种、优势环节的基础上,中医、西医临床科室之间应主动向对方临床科室请求会诊或转诊。会诊医师由科室统一安排,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中医临床科室会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与西医临床科室医师共同为患者制定诊疗方案,参与治疗,为患者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或者根据病情需要予以转科;紧急会诊应于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24小时内完成。 二、全院会诊转诊 对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中医、西医临床科室经科室病例讨论,认为确需全院会诊的,向医务部申请全院会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评估病情,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在对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进行病例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