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管理制度 其次部分抵押金规定 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必需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生产技术部为了进一步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抵押金制度,具体如下: 1、工程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抵押金为1000元; 2、工程费用在510万元内(含10万元)抵押金为3000元; 3、工程费用在1020万元内(含20万元)抵押金为5000元; 4、工程费用在20万元以上抵押金为10000元; 5、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施工完毕后,办理退还文明施工管理抵押金手续。第三部分惩罚规定 第十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条规定的,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其次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