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并开设病房及提供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