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护理的辨证施护 毛韵诗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本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及邪正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施护,则是根据辩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护理方法。辨证是决定护理的前提和依据,施护理疾病的手段和方法。通过施护的效果可以检验辩证的正确与否。 辩证和施护,在护理过程中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又是理论联系实践的具体体现。中医学认为,证和症有不同的概念。“症”,即症状,如咳嗽、头痛、失眠等。“证”则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如感冒所表现的风寒证、风热证等。由于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及邪正关系,因而比症状状更全面、更深刻,从而也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但“证”与“病”的概念也不同,如清代医家徐灵胎说:“病之总者为之病,而一病总有数证。”这就是说病可概括证。如伤寒论对伤寒病以六经分证,可分太阳病证、阳明病证、少阳病证、太阴病证、少阴病证和厥阴病证。温热论对温热病以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和血分证。但中医认识和护理病人、是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