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详细答案分析版)(共12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841997 上传时间:2021-11-14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详细答案分析版)(共12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详细答案分析版)(共12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详细答案分析版)(共12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详细答案分析版)(共12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详细答案分析版)(共12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5年高考语文新课标全国1卷(解析版)甲 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毎小题 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宋代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在唐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出现 了空前的繁荣。在此背景下,宋代的货币流通和信用进入迅速发展时期,开创了古代金融的新篇章。宋代在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方面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信用形式有借贷、质、押、典、 赊买赊卖等多种形式。借贷分为政府借贷和私人借贷。政府借贷主要表现为赈贷的形式,在紧急情况下通过贷给百姓粮食或种子的方式,帮助他们度过困境。私人借贷多为高利贷,它可以解决社会分化和“钱荒”带来的平民百姓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满足特殊支付和燃眉之急的需要。质、押是借贷的担保形式,由质库、解库等机构经营。质属于动产担保,它必须转移动产的占有;押属于不动产担保,通常将抵押物的契约交付债权人即可。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用变卖价款优先受偿。典作为不动产转移的一种形式是在宋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典权人向出典人支付典价后,在典期内就占有了出典人典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支配权,出典人也不必向典权人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