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伙经营挖掘机协议书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本着公平、自愿、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购买挖掘机的概况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一辆 挖掘机(以下简称挖掘机) ,出厂编号为 ,挖掘机价款为 万元。2、甲、乙双方以合伙方式经营挖掘机。 3、本协议在挖掘机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第二条、双方共出资 万元,挖掘机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挖掘机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乙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挖掘机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2、双方
2、约定以乙方名义为挖掘机办理产权登记,但挖掘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3、甲、乙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即各二分之一)分配挖掘机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亏损、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修理费、拖车费、油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以及其他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经营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第四条、挖掘机的日常、业务、财务管理及利润分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22、挖掘机由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3、挖掘机运营时,由甲、乙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的详细账目,并定于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核对账目,共同认定并签字
3、。 4、每月业务收入由乙方负责管护。每月挖掘机实际收到经营收入,扣掉油料消耗、维修费用、司机工资、管理工资、保险、税金、拖车费、提成等后,是每月经营纯利润。甲、乙双方商定在经营纯利润数出来后的 3 天内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每月分配一次。挖掘机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利润内优先支付,盈余、亏损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挖掘机业务的承揽:甲、 乙都可以独自承揽业务,他人也可以介绍业务。为扩大业务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商定:经甲、乙一方独自承揽的或介绍人介绍的业务,该业务以实收的工程款为基数,按 5%给独自承接的一方或介绍人业务提成。第六条、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1、挖掘机
4、的转让、出租;2、挖掘机的经营事项;3、挖掘机的抵押事项;4、挖掘机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5、其他有关挖掘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单方对挖掘机擅自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第七条、亏损的处理:亏损月份不分配。连续五个月亏损或亏损累计达到挖掘机购买价格 30%时,本协议终止(其他情况一律不得解除本合同)。双3方协商将挖掘机卖掉,亏损部分各承担 50%。第八条、合伙期满后的机械处理:1、合伙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继续合伙,另行签订协议;2、如果要终止合伙,届时可以将挖掘机连同手续进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本协议
5、中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没有变卖或转让而是并伙,则按挖掘机的现有状况连同手续,由甲、乙双方进行估价(必须实事求是),由取得挖掘机的一方向对方支付按出资比例享有的应付价款。3、如果挖掘机在合伙期限发生毁损、灭失,所得全部保险赔偿金,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九条、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权利: 1、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挖掘机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2、如违约方造成守约方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 50000 元的违约金。第十条、优先权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4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