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答辩人:吴某某,女,汉族,19 年2月13日出生。被答辩人:黄某某,男,汉族,19 年11月15日出生。答辩人因被答辩人黄某某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答辩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前感情基础号,婚后感情稳定。1、婚前有深厚稳定的感情基础。双方1998年因工作而相识相知相爱,经过两年的交往,感情深厚且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婚。2、 婚后生活甜美幸福。 双方在2000年6月29日登记结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生育两小孩。双方共同为了美好生活打拼。婚后双方虽偶有争吵,但生活幸福。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1、双方没有分居。被答辩人称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实属谎言。婚后双方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努力工作。现在答辩人在中山打工,虽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