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GF2016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 买受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 -说 明1.本合同文本为全国统一使用的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0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
2、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7、本合同由运城市建设局监制。- 3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
3、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本人】 : 【国籍】【户籍所在地】 :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 【 】 通讯地址: - 4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
4、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 【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该 商 品 房 已 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1.
5、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 【幢 】 【座】 【单元】 【层】 号房。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本合同中有关该商品房的价款、定金等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 。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 。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 。- 5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
6、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2分期付款。买受人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次支付房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二次支付房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房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于交房时交清。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 元(大写 元整)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第六条 逾期付款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7、l)和(2)不作累加) 。(l)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l)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 。第七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一)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所列条件: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二)基础设施设备1.供
8、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2.供电: 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6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4.燃气:交付 90 日内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5.电话通信:交付线路敷设到户;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以上第 1 、2 、3 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 4 、5 、6、7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第八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一
9、)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 ,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 日(不少于 10 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出 卖 人 应 当 在 _年 _月 _日 前 , 依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人 民 政 府的 有 关 规 定 , 将 具 备 下 列 第 _种 条 件 , 并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商 品 房 交 付 买 受 人 使 用 :1 该 商 品 房 经 验 收 合 格 。 2 该 商 品 房 经 综 合 验 收 合 格 。 3 该 商 品 房 经 分 期 综 合
10、 验 收 合 格 。 4 该 商 品 房 取 得 商 品 住 宅 交 付 使 用 批 准 文 件 。 5 。但 如 遇 下 列 特 殊 原 因 , 除 双 方 协 商 同 意 解 除 合 同 或 变 更 合 同 外 , 出 卖 人 可 据 实予 以 延 期 : 1、 遭 遇 不 可 抗 力 , 且 出 卖 人 在 发 生 之 日 起 _日 内 告 知 买 受 人 的 ; 2、 ;3、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八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l)和(2)不作累加) 。(l)逾期在 日之内出
11、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 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2. - 7 -第十条 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根 据 当 事 人 选 择 的 计 价 方 式 , 本 条 规 定 以 【 建 筑 面 积
12、 】 【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 ( 本 条 款 中均 简 称 面 积 ) 为 依 据 进 行 面 积 确 认 及 面 积 差 异 处 理 。 当 事 人 选 择 按 套 计 价 的 , 不 适 用 本 条 约 定 。 合 同 约 定 面 积 与 产 权 登 记 面 积 有 差 异 的 , 以 产 权 登 记 面 积 为 准 。 商 品 房 交 付 后 , 产 权 登 记 面 积 与 合 同 约 定 面 积 发 生 差 异 , 双 方 同 意 按 第 _种 方 式进 行 处 理 : 1、 双 方 自 行 约 定 : ( 1) ; ( 2) ; ( 3) ; ( 4) 。 2、 双 方 同
13、意 按 以 下 原 则 处 理 : ( 1) 面 积 误 差 比 绝 对 值 在 3%以 内 ( 含 3%) 的 , 据 实 结 算 房 价 款 ; ( 2) 面 积 误 差 比 绝 对 值 超 出 3%时 , 买 受 人 有 权 退 房 。 买 受 人 退 房 的 , 出 卖 人 在 买 受 人 提 出 退 房 之 日 起 30 天 内 将 买 受 人 已 付 款 退 还 给 买受 人 , 并 按 利 率 付 给 利 息 。 买 受 人 不 退 房 的 , 产 权 登 记 面 积 大 于 合 同 约 定 面 积 时 , 面 积 误 差 比 在 3%以 内 ( 含3%) 部 分 的 房 价 款
14、 由 买 受 人 补 足 ; 超 出 3%部 分 的 房 价 款 由 出 卖 人 承 担 , 产 权 归 买 受 人 。 产 权 登 记面 积 小 于 合 同 登 记 面 积 时 , 面 积 误 差 比 绝 对 值 在 3%以 内 ( 含 3%) 部 分 的 房 价 款 由 出 卖 人 返 还 买 受人 ; 绝 对 值 超 出 3%部 分 的 房 价 款 由 出 卖 人 双 倍 返 还 买 受 人 。 产 权 登 记 面 积 合 同 约 定 面 积 - 8 -面 积 误 差 比 = 100% 合 同 约 定 面 积 因 设 计 变 更 造 成 面 积 差 异 , 双 方 不 解 除 合 同 的
15、 , 应 当 签 署 补 充 协 议 。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2. 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3.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 十 二 条 关 于 产 权 登 记 的 约 定 。 出 卖 人 应 当 在 商 品 房 交
16、 付 使 用 后 _日 内 , 将 办 理 权 属 登 记 需 由 出 卖 人 提供 的 资 料 报 产 权 登 记 机 关 备 案 。 如 因 出 卖 人 的 责 任 , 买 受 人 不 能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取 得 房 地产 权 属 证 书 的 , 双 方 同 意 按 下 列 第 项 处 理 : 1 买 受 人 退 房 , 出 卖 人 在 买 受 人 提 出 退 房 要 求 之 日 起 日 内 将 买 受 人 已 付房 价 款 退 还 给 买 受 人 , 并 按 已 付 房 价 款 的 %赔 偿 买 受 人 损 失 。 2 买 受 人 不 退 房 , 出 卖 人 按 已 付 房 价
17、款 的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 3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 本 合 同 连 同 附 件
18、共 _页 , 一 式 _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合 同 持 有 情 况 如 下 : 出 卖 人 _份 , 买 受 人 _份 , 房 管 局 _份 , 银 行 _份 。 - 9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附件二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
19、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1外墙:【瓷砖】 【涂料】 【玻璃幕墙】 【 】 ;。2起居室:(1)内墙:【涂料】 【壁纸】 【 】 ;。(2)顶棚:【石膏板吊顶】 【涂料】 【 】 ; 。(3)室内地面:【大理石】 【花岗岩】 【 水泥抹面】 【 实木地板】 【 】 ;。3.厨房:(l)地面:【水泥抹面】 【瓷砖】 【 】 ;。(2)墙面:【耐水腻子】 【瓷砖】 【 】 ;。(3)顶棚:【水泥抹面】 【石膏吊顶】 【 】 ;- 10 -。(4)厨具: 。4.卫生间:(l)地面:【水泥抹面】 【瓷砖】 【 】 ;。(2)墙面:【耐水腻子】 【瓷砖】 【 】 ;。(3)顶棚:【水泥抹面】 【石膏吊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