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数控经贸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学制:3年。第二条 学分设置:1、学生修习三年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习1年学分为1000分。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1000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第三条 修习过程学分6、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习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7、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时X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