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心医院太平间管理规定一、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承接管理期间,保证太平间大厅及停尸间只能单独开展遗体暂存,不能在太平间外及公共地段开展祭奠活动,不得有燃放鞭炮,敲锣打鼓,跳舞唱戏,打麻将、划拳、喝酒等影响他人行为(除小声播放哀乐外),更不能从事封建迷信行为。如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如太平间管理人员三次违反约定,则医院有权取消太平间管理人员的管理资格。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太平间管理人员在管理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挂表按实计价,每月30日前交付医院。水电表由太平间管理人员在医院要求下自行安装。三、太平间管理人员在开展丧事服务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力为丧家服务好,必须按殡仪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上岗佩戴工作证,着工作服。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上墙)。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丧家财务,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四、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治丧服务中必须尊重丧家家属的意见,并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标准,明码实价,收取服务费。如发生以上问题,影响到医院声誉,违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