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太平间管理规定(共2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850548 上传时间:2021-11-1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太平间管理规定(共2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医院太平间管理规定(共2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心医院太平间管理规定一、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承接管理期间,保证太平间大厅及停尸间只能单独开展遗体暂存,不能在太平间外及公共地段开展祭奠活动,不得有燃放鞭炮,敲锣打鼓,跳舞唱戏,打麻将、划拳、喝酒等影响他人行为(除小声播放哀乐外),更不能从事封建迷信行为。如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如太平间管理人员三次违反约定,则医院有权取消太平间管理人员的管理资格。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太平间管理人员在管理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挂表按实计价,每月30日前交付医院。水电表由太平间管理人员在医院要求下自行安装。三、太平间管理人员在开展丧事服务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力为丧家服务好,必须按殡仪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上岗佩戴工作证,着工作服。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上墙)。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丧家财务,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四、太平间管理人员在治丧服务中必须尊重丧家家属的意见,并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标准,明码实价,收取服务费。如发生以上问题,影响到医院声誉,违反一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