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株洲耀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1、规范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修、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2、确保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生产。二、法规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三、责任1、人事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本公司有关部门及全体职工必须履行本制度。四、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不能以钱代物,必须按规定实物发放。(二)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二大类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头部护具类 (2)呼吸护具类 (3)眼(面)护具类 (4)防护服类(5)防护鞋类(6)防坠落护具类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三)根据(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