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开停车管理制度1、目的为本公司检修(大、中、小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20096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检修(大、中、小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3.1生产副总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3.2生产部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3.3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审。4.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4.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设备科、安环科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于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总批准,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