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9月30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是指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并结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