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保证活动的有效进行,依照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现制定各项制度如下:一、 团长及副团长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团员进行日常出勤考核,根据团员的日常表现给予适度奖罚。二、 团员出勤考核制度:1 团员需按时参加团内的日常排练,不迟到,不早退;2 无特殊原因,缺勤达三次以上者,直接请退;3 排练期间,请假三次以上者,扣除学分0.3分(特殊情况者除外);4 有请假需求者,需在正式排练开始两个小时前提出,其他时间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5 特殊阶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更改。三、 团员奖罚制度:1. 排练期间,玩手机,吃零食,嬉戏打闹,经劝阻无效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2. 在团期间表现优异者,给予适当学分奖励。四、 排练期间,团员需保持排练场所的卫生清洁,不得乱丢杂物;排练结束,需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得在排练场所吸烟。五、 比赛前期不得提出退团,如有退团者,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