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安大学学生外出实习 安 全 责 任 书 教学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实习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习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 2学生在教学实习过程中,要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 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长安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实习队的有关规定。 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4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5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6参加实习的学生,要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