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1.1 加强对外包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承包方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核,与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杜绝外包施工事故的发生。1.2 对公司承包商的EHS方面问题进行管理,保障施工单位和本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的设备安装、修理工程、建筑(基建)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 承包方:在本公司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 期限及条件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3.2 发包部门:指公司内提出委外需求的部门。3.3 工程项目:指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的工程项目。3.4 零星工程:为提高工作效率,无需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临时性小工程。4 职责与权限4.1 发包部门和采购部门负责承包商的选择和询价。基建类工程由管理中心负责承包商的选择和询价,涉及重大项目的由公司领导另行安排。4.2 总经办负责基础设施维修、废弃物处理、厂房新、改、扩建,承包商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4.3 设备维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