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聘任教师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加强对聘任教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聘任条件 1.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急缺的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该学科的发展状况和学术动态,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且能胜任授课。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二、聘任程序 1.各系(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在学期放假前一周确定下学期拟聘任教师承担的课程及聘任教师的人数,发布聘任信息。 2.各系(部)负责对符合我院聘任教师的任职条件的聘任教师,以试讲、面试等方式,初选聘任教师并同时对拟聘任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各系(部)须对应聘的基本资料审核并存档。基本材料包括:、 应聘人员填写的聘任教师登记表两份、 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 在读研究生的学生证、 各类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