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第三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第四条 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第二章 住宿管理第六条 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第七条